“9·1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已近四周年,51条鲜活的生命(包括2名儿童)无一生还的事实令人触目惊心。国家安监总局给出的事故原因是“由于驾驶员超速行驶,操作不当造成的”。这一结论看似科学实则苍白无力,没有深究事故的真正原因。虽然国家花了几千万的善后处理费用,但无法真正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以致现在有些有虫类肆疟的长途车厢里仍在用农用杀虫剂。还是来还原一下2008年9月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这辆出事长途车上发生的事情吧——
9月12日下午,驾驶员叫清扫车厢的工人用杀虫剂(农药经销店买的)把车厢内类似蟑螂的虫类(听说是外来物种,繁殖力极强。主要以乘客留下的零食及残渣为食,长途车上多见)消灭掉。清扫工人用了一瓶杀虫剂后,驾驶员问“死完没有" \答“没有”\"那再用一瓶 " 于是又用了一瓶,然后关闭门窗让杀虫剂继续发挥作用。第二天早晨才打开车门迎接乘客,然后关闭车门打开空调向宁波市出发。乘客和驾驶员共51人,就在这充满浓烈杀虫剂气味的空调大巴里晕晕糊糊地踏上了不归路。
是不是因为驾驶员中了毒才导致其“超速行驶,操作不当”呢?三个驾驶员是长期跑这条路的,为什么恰恰是用了杀虫剂这一次才“超速行驶,操作不当”呢?!
当时鉴定专家们不可能了解到这一致命细节的,笔者是对鉴定结果表示怀疑,决定探个究竟,才从多名知情者处了解到的。早就想将此细节公诸于世,但考虑到影响太大,几次都欲言又止。但51条无辜生命的阴影常常在脑海里诉说着无尽的冤屈,并且了解到有些有虫类肆疟的长途车厢里现仍在用农用杀虫剂灭虫。于是一种责任感逼着我的良心来揭露和探讨这一事故的根本原因。目的是为了让有关职能部门和长途车司乘人员引起高度重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能只做表面工作而忽视细节啊!
望有关部门重新彻查此事、还原事实真相,以引起更广范围的警示和重视,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