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 日上午,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财产保险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在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就城市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运行机制、宣传工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商讨。
会议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天由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派出民警进行交通事故处理;各保险公司按要求派专人进行车辆定损和理赔服务,保险承保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赶到快速处理中心处理相关事宜的,由市保险行业协会快处中心负责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会议要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对适用快速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指导当事人或联系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进行现场照相,快速及时撤除现场,并一律引导至快速处理中心,填写《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协议》;保险承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律在快速处理中心按照交通事故快处协议定损和理赔。
会议商定,快速处理中心宣传工作由保险行业协会和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共同负责,其费用由交警支队与各财产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由交警支队牵头,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择日召开联席会,出台巴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参考意见,供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公司保险理赔参考执行。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秦国元及交警支队事故科、特勤大队与人保财险巴中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巴中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产险巴中中心支公司、平安产险巴中中心支公司相关负责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民警共20 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