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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小伙遭遇车祸获赔30万,追讨花费12万

日期:2012/7/1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小徐最终获得了30万元赔偿款,但他维权的花费也有12万元。
    20多岁的小徐在一场车祸后,无法再回到从前,二级伤残,丧失劳动力。法院判给他32万多元的赔偿,但肇事司机和车主躲了两年不见面。
    直到执行局要拍卖车主新买的一套房子,车主这才出面,并与肇事司机共同赔款30万元。但小徐为维权也花费了12万元。
    车祸致残 车主司机玩消失
    2009年6月的一天,小徐在郫县(微博)骑电动车送货,被一辆轿车撞倒,司机是杨某,车主是马某,并未买保险。小徐颈椎粉碎性骨折,腰部神经系统遭受破坏,四肢受到影响,走路困难,双手也没了力气。小徐刚开始治疗的一两个月中,司机杨某花了几万元,后来便不露面了。小徐的堂哥徐先生说,他们每次给杨某打电话,都不是他本人接,总是一个女的接,表示这个电话号杨某不再用,也不知杨某下落。
    小徐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并找了一名律师起诉了司机杨某和车主马某。开庭时,杨某应诉,但马某没有出庭。2010年3月,郫县法院一审判决,小徐获得各项损失赔偿32万余元,杨某和马某负连带责任。
    “太好了,我赢了。”小徐拿到一审判决书几乎一夜未眠,将判决书放在枕边反复翻看。他想,父母再也不用为自己到处借钱了。但过了一两个月,钱还是没有动静。
    车主买新房被查到
    郫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初步调查发现,杨某是四川渠县人,常年在外务工,没有啥财产。马某是江西人,嫁到了新都区,她也没有值钱的财产。
    2011年3月,执行干警在新都区查询到马某刚买了一套住房。马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郫县法院依法对其房屋进行评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马某终于出面,并称自己在该案中不应承担责任,已向成都中院提起再审。
    今年2月,成都中院裁定驳回马某的再审申请。最终,马某和杨某一次性支付小徐30万元。昨日,小徐的姐姐说,她一直在为弟弟维权,不包括医药费,家里花的律师费、车费、执行费等成本就有12万多元。
    执行干警称,马某新买的房子虽登记在马某名下,但其实是马某公公为他们买的,所以无法认定杨某和马某恶意躲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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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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