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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经济补偿,要..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实务中对“未及时、足额”以及“劳动报酬”范围的理解争议颇多,那么如何确定标准,对此正确的理解和适用呢?以及员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如何更好的抗辩? 详细>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动诉讼一般证据种类范围
    日期:2012/7/26 点击:1299次

    1、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职、退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2、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3、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劳动诉讼举证责任的确定
    日期:2012/7/26 点击:1237次

    《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第42条第2款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练习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该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特殊用工期的工资怎么算?
    日期:2012/7/26 点击:1225次

    邹某等几名大学生毕业后应聘来到某企业当了技术员,入职后企业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说干一段看看。这一干就是一年多,后来劳动合同补签了,起始的日期为一年前的入职那天。最近有人提出了倒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问题,企业以合同效力已追溯到入职、入企时予以拒绝。倒签、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就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试用期的工资福利
    日期:2012/7/26 点击:1302次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关于工伤和劳动者维权的案例
    日期:2012/7/26 点击:1379次

    2011年5月,河南籍农民李某来我市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在工作过程中,李某不慎从3米高的建筑物上跌落,头部受伤,昏迷。经开颅手术后,李某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了后遗症需要继续治疗。在此期间,其家属就治疗费用问题与用人单位交涉无果,后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律师努力,2012年2月李某追回伤残补助费用7万余元。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日期:2012/7/26 点击:1227次

    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随着高温天气临近,国家4部委日前联合修订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意见稿对“高温天气”做了明确规定,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江苏省人社厅..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
    日期:2012/7/26 点击:1209次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办法还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遵循的程序
    日期:2012/7/26 点击:1354次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单位效益不好时就可裁员吗?
    日期:2012/7/26 点击:1174次

    裁员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当前许多企业往往有意无意无视上述条件,在效益不好时随意裁员且认为此举合情合理,以致争议发生,最终遭遇败诉后果。其实,企业在效益不好想缩减人员时,如不具备“裁员”的条件,则还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好。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高薪员工如何面对公司辞退?
    日期:2012/7/26 点击:1143次

    作为高薪人员,其工作往往具有特殊的价值,所以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企业,在招聘这些人时,承诺以高薪,而招聘之后,待从此员工身上获得了一定的信息和效益之后,为了节省工资支出和成本,往往则会寻找各种借口辞退这些人员,也许这就是俗语所称: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或者简言之为过河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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