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纠纷发生于居民住宅小区内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应当属道路交通事故。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作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应当由法院根据事故事实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任认定并确定赔偿责任。西门先生未尽到谨慎驾驶义务和对路面情况的注意义务,忽视了行驶中的机动车作为社会公共安全危险源对周围环境存在危胁性的特性,对轧死宠物狗的损害后果存有..
张某某是某运输公司司机,2011年2月1日,张某某驾驶单位的小货车外出送货,当车辆行至某乡镇路段时,遇到同乡关某想要坐顺风车,于是张某某答应,关某便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在行至一路口时张某某的车辆与贾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关某受伤,被送往医院。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无法确定肇事双方违法行为和责任比例。事后,关某向张某某所在单位..
2010年8月7日,因同学聚会,那坡县居民张一、张二、张三等6人乘坐闭某驾驶的桂L82221号小型客车到云南省富宁县游玩,并于当天返回,下午14时30分,当行驶至320线79Km+900m处时,与对向行驶的由广西德保县人黄某驾驶的桂L08697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小客车乘客张四当场死亡,驾驶员闭某及乘客张二、张三、钟景文、欧秀棉等五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
机动车买卖后,车辆的管理人和利益支配人发生了变化......
《人民警察法》第13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但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预付医疗费......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能否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