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交通事故索赔宝典

日期:2012/7/1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交通事故索赔宝典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身份,如何确定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等等,这些将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面临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网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最新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实务整理出交通事故索赔宝典,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目录:
  一、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二、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三、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四、法医中心的确定
  五、鉴定材料的确定
  六、车损减值鉴定申请
  七、交通事故索赔项目的确定
  八、医疗费的确定
  九、误工费的确定
  十、护理费的确定
  十一、交通费的确定
  十二、住宿费的确定
  十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
  十四、定营养费的确定
  十五、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六、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的确定
  十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
  十八、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承担确定
  十九、司法鉴定费的确定
  二十、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二十一、财产损失的确定
  二十二、保险理赔申请
  二十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二十四、受诉法院的确定
  二十五、医疗损害责任及擅自转院、私自购药责任的确定 二
  十六、好意同乘法律责任的确定
  二十七、对泊车、代驾、驾校、陪练行为的确定
  二十八、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责任责任的确定
  二十九、机动车所有人过错情形的确定
  三十、证据的确定
  三十一、统计数据的确定
  一、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当冷静面对,有效保护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及时报警,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4)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5)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专家支招
  交通事故现场是最有利的证据,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无论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应当协助交警部门自觉地维护交通事故现场,以免因现场保护不力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发生连环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伪造现场、肇事逃逸或对受伤人员放弃施救或进行碾压等,是交通事故之大忌,肇事者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要面临着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二、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准确确定当事人身份和基本信息:(1)肇事司机身份和基本信息。(2)肇事司机和车主身份和基本信息。如果肇事司机和车主不是同一人时,应确定登记车主和实际车主基本信息;弄清楚肇事司机和车主的关系(如雇佣、租赁、借用、挂靠关系);如果该肇事车辆是被盗抢车辆,弄清楚犯罪嫌疑人和车主的基本信息;弄清楚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是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是否在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是多少);如果车主是法人的,还应到工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工商档案。
  专家支招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或工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为保险理赔、协商调解、司法鉴定和诉讼赔偿做准备。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