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证件逼交离职违约金 调解中心伸援手职工证件终拿回
近日,某医院护士许女士想要辞职,可护士证却被医院扣住不放。院方的理由是,职工违约辞职,需缴纳5000元违约金,若不交齐违约金,就不还她护士证。在多次找劳动部门仍没结果的情况下,许女士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为留住职工 约定离职违约金
去年4月,许女士被某医院聘为护士,属于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医院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对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许女士入职后,每天从早晨7点半一直工作到18点半,在三个月的试用期里,她每月只有500元的工资,加班也没有加班费。30多岁的许女士离婚后,幼小的女儿由母亲照料。去年9月,母亲得了重病,许女士只好向医院提出辞职,回家照顾母亲和年幼的女儿。
护士证被扣 职工找工作困难
接到许女士的辞职申请后,医院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许女士必须缴纳5000元的违约金。许女士认为自己在医院工作三个多月,拿到的工资只有1500元,所以不同意支付违约金,于是医院就扣押了许女士的护士证。
母亲康复后,许女士开始去找工作。因为有着近十年的护士从业经验,所以多家医院都想聘她为护士,可她的护士证一直被原单位扣着,这些医院最终都因许女士拿不出护士证而拒绝聘用她。记者采访了其中一家医院的人事部门,对方说护士证是从事护士工作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件,许女士拿不出护士证,正规医院都不可能聘用她。
工会调解 职工拿回证件
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陈国柱接到求助后,积极了解情况。随后,陈国柱向院方指出,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一年,试用期最长为2个月,这里试用期3个月,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许女士的试用期工资只有500元,低于北京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天工作时间过长且没有加班费。在这种情况下,许女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过调解员陈国柱反复做工作,许女士终于从医院拿回了护士证。
调解员说法 扣押证件涉嫌违法
调解员陈国柱告诉记者,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而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二是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的约定。此外,设定离职违约金的做法,都属违法行为。
另外,从《劳动合同法》中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等规定来看,医院扣押其护士证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劳动者遇到这种单位扣押自己证件的情况,除了向工会组织申请维权帮助外,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其责令单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