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某与朋友饮酒后驾驶本田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将赵某撞伤致右腿粉碎性骨折。经酒精测试张某血液酒精浓度在0.9mg/ml,属醉酒驾车,被交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四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在向受害人赵某赔偿后找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时,遭到拒绝。
幼儿小倩在某市幼儿园就读,该园对部分家庭住址较远的幼儿采取定点包接包送的方式。一天放学后,幼儿园将小倩送到定点接送处——小倩住处附近的公路时,因交通堵塞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约20分钟,恰遇小倩的家长在约定的时间未接到小倩而去方便,跟车的阿姨遂放小倩随其他小朋友下车。小倩下车后横过公路回家时被小伟驾驶的摩托车撞伤。
我国《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均未予以明确,实践审判中,各地法院的认识和处理方法并未统一,实值得进一步探讨。两辆以上车辆共同肇事,按照各车辆投保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肇事车辆均已投保较强险;第二、部分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第三、全部车辆均没有投保交强险。下面笔者以实际的案例出发,对以上三种情况逐一进行分析。
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交通肇事罪是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驾驶人员)因违背其职责要求而实施的一种过失犯罪,其与一般过失犯罪的区别关键就在于,衡量此类犯罪危害性的大小不仅要正确看待其犯罪危害结果,还要全面分析行为人在特定义务上的过错程度。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作为专门驾驶人员不仅负有谨慎驾驶的义务,还负有事故发生后防止危害结果扩大、救助他人的义务。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例如:杨某购票登上A公司长途客车,客车途中与B公司载重货车相撞,杨某受重伤。交警认定B货车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为此,杨某起诉B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损失,案件经执行,B公司无力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裁定。事后,杨某另行起诉A公司要求赔偿其未获赔偿的剩余损失。法院对杨某另行起诉A公司应否受理?应否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