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的邹某在下晚班后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与陈某驾驶的另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搭乘的其女友刘某受伤。后因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刘某便将邹某和陈某起诉到法院,并提出天价索赔,当然其主要目的是针对邹某。而邹某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后,觉得对方是在故意讹诈,自己深感委屈,但看到对方起诉状上写的似乎言之凿凿,自己却又不知如何辩驳。为此,..
并线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造成事故,你应负全责。这时找交警开责任认定书,有可能被扣分罚款,所以300元以下的小剐小碰强烈建议私了。如果你实在不想再掏钱修车,可以按照单方事故索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当然只能请交警同志了,然后扣分罚款开事故单报案,双方一起去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如果是自己手潮倒车撞在了树上,那就是名正言顺的的单方事故了,立刻报案。几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如果前提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律师认为,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提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选择A法院起诉和选择B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又分: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损害结果发生地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
对不构成犯罪的,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 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 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大家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整个治疗恢复期间,病情是往往朝康复的方向发展,因此伤残鉴定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是越早越好,很多伤害,如果错过了最佳时机,很可能评不上伤残等级或者伤残等级降低,那么,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申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因为一审适用法律时忽视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在我省仍为强制险,自 1982 年以来由省政府、省公安厅、交通厅等文件规定落实,通常不买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是无法年审的。申诉人不服二审判决,是因为二审判决虽然故意回避了法定险问题,并曲解了“预付医疗费”的本意,忽视了在住院期间申诉人多次亲自和通过交警、村干部等途径向两申诉人要求预付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