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偿对象为附着物的所有者。
其他补偿费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收土地给被征收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等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时所进行的补偿主要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中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
在实践操作中,计算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时的年产值,以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的农作物主产品的平均年产量乘以当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农作物主产品价格,但这种计算方法是偏低的。
计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时“农业人口数”应以征收土地时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实际在册人口数为准。“人均耕地面积”可以按土地变更调查确定的耕地面积除以征收土地时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实际在册人数后所得的值为准。一般人口数的统计以批准征地的批复日期为截止日为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补偿的具体倍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倍数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耕地补偿的标准行确定。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纷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安置补助费是专门用于安置被征收土地单位群众生产、生活所用得资金,所以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一般谁负责安置,安置补助费就拨付给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为保证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及时地拨付,国家非常重视对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的监督管理。《国务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15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制定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