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剧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社会问题,那么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尽快获赔偿,这个久问不绝、常问常新的话题,始终是困扰事故受害人的首要问题。
近期在我市发生的一些道路交通事故中,仍有不少当事人在索赔时遇到了新问题并向律师咨询。有问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核怎么办的,还有打听是调解好还是起诉好的。车主说赔偿不该他的事,保险赔多少他就赔多少这种说法对吗?。肇事方如果不拿钱,受害方住院治疗又急用钱如何尽快解决?对于以上各种问题尤其是受害方如何尽快获赔偿。
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认为:根据公安交警机关及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程序,尤其是遭受财产和人身损害较重的受害方,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对策维护自己的权益:
①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应主动配合公安交警机关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责任。自行应对有困难的,可直接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在三日内及时申请上一级交警机关复核纠正;
②对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并负有事故责任的车方,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或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受害方应尽快请求公安交警部门通知以上机构及时办理;
③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受害方及时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调解。对损害较重、对方又缺少诚意不适合调解或调解迟缓的,应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及时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相关车辆,以便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已发生的如抢救费、治疗费等赔偿项目,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受害方应尽量同意和争取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⑤对涉及到既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较长时间等待,又因治疗垫付亟需得到赔钱的,可先采取部分判决和执行办法。
⑥起诉索赔不可遗漏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车方推卸赔偿责任,关于保险赔多少他就赔多少的说法不合法。
⑦受害方索赔,对案情复杂的应事先取得专业人士的指导,尤其是在交警队或起诉前进行评残鉴定的案件应先咨询和听取律师的意见,以避免误时误事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