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长时间得不到赔付 协会协调理赔或是个办法
时间长、成本高、花费的精力大,还不一定能及时拿到理赔款。打过涉及保险合同纠纷官司的人或许都有这样的感觉。
那有没有一种可以尽快解决纠纷,又能让双方相对满意的处理办法呢?
2011年7月12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签署的一份诉调对接的合作协议或许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协议上说,今后诉讼到上城法院的保险案件,会先由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委托调解的时间将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最长也不会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前不久,杭州已有一家法院采取了这种新的调解纠纷办法。原告仅用了一周时间就拿到了理赔款。
这位原告是一起5车事故中的受伤者,他所乘坐的车辆在事故中为全责。因此,原告向该驾驶员提出了数万元的赔偿。
但没想到的是,该车的驾驶员因为有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事故发生后逃逸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保险公司认为属于免责不能赔付,而该驾驶员也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拒绝了赔偿。原告眼看自己不能得到赔偿,一怒之下将事故中5辆车的所有人和5家车辆承保公司通通告上了法庭,向法院请求赔偿。
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由于案件涉及较多的保险方面的专业问题,便请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介入,由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员分析事故的案情,并向原告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意见。
行业协会的人员认为,如果要尽快得到赔偿,必须先对不能进行赔付的全责方当事人和全责方承保公司进行撤诉,然后再与事故中无责的另4家保险公司进行协调。
最后,原告同意了保险协会提出的方案,另4家保险公司也同意在交强险无责限额中各赔付相应赔款1万元。一周后,原告顺利拿到了4万元赔偿。
据悉,目前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已经与杭州的西湖、下城、上城三家法院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下一步将与其他区县市的法院签署此协议,并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