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建筑工地摔伤 法官调解维权解急
27岁的小赵在建筑工地工作时,不慎从架子上跌落,就医过程中,因为无钱医治,使家庭陷入困境,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法官经过耐心调解,以法析理,做通施工方和承包方思想工作,使三方尽快达成调解协议,帮助小赵维权。
家住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的小赵是卫某雇佣的建筑工人,2012年4月19日上午,其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架子上跌落摔伤,并被送往安钢职工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小赵向法院求助,希望尽快获得赔偿。
经审理查明,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了安阳市龙安区人武部建设工程,被告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卫某一部分,小赵即是在卫某分包的工地上摔伤。
仔细研究案情后,该院法官晁震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按照承包方和分包方责任比例,综合三方当事人的意愿,使调解协议顺利达成。分包方卫某除已经支付的3.3万元赔偿金外,于2012年8月22日一次性支付小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8万元。承包方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一次性支付小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3万元。协议达成后,三方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表示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小赵也如愿拿到工伤赔偿款,解了小赵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