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行动:帮工伤女工讨回3万元赔偿款
8月30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该院40余名干警乘坐7辆警车,通过突击执行降服“老赖”,为受伤女工龙晓玲讨回3万元赔偿款。
被告人王某经营一内衣加工门市,雇用了部分工人从事裁剪工作。2010年9月30日,原告龙晓玲在该门市内进行裁剪工作时,因操作不当,被裁伤左手3根手指,致九级伤残。2011年7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龙晓玲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2844.07元。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2月30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以龙晓玲不是自己雇用的员工以及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及时向王某送达了相关手续,但其态度蛮横,仍然不予配合。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所处位置在一批发市场中心,家中又雇用多名员工,人员相对集中容易引起矛盾冲突等情况,院长王进要求执行干警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圆满执结。该院执行局局长李玉芳及有关执行人员制订了执行方案,决定对其突击执行。
8月30日,该院40余人在李玉芳的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住处依法强制执行,在短时间内将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和姐姐带离现场。通过耐心细致的人情感化和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和姐姐均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并与王某取得了联系,进行亲情劝说。在强大的执行攻势面前,被执行人王某终于低头认错,履行了全部义务。
当天20时许,法官将赔偿款交付申请人龙晓玲,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