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工时制的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目前,我国实行三种类型的工时制度,分别是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采取如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相对的标准工时制度知识:
1、相关概念
标准工时:在特定的工作环境条件下,用规定的作业方法和设备,以普通熟练工作者的正常速度完成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工作所必需的时间。
宽放时间:指作业员除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必须的停顿及休息的时间。包括操作者个人事情引起的延迟,疲劳或无法避免的作业延迟等时间。对于没有规定发生时间、发生频率、所需时间的不规则要素作业,并不在正常时间范围之内,而属于宽放时间。
标准速度:没有过度体力和精神疲劳状态下,每天能连续工作,只要努力就容易达到标准作业成果的速度。
2、宽放时间:
私事宽放时间:作业过程中,满足生理要求的宽放时间,如上厕所,喝水,擦汗。
疲劳宽放时间:为了补偿工作过程中体力和精神疲劳,采取的休息或操作速度减弱的宽放时间。
宽放种类很多,但在实际计算标准工时时,不能将所有宽放都考虑在内,因宽放越多说明作业效率越低,一般宽放效率10%-20%之间均为正常尺度,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总宽放率设置为10%-20% 总宽放率=Σ+各宽放率=15%
3、标准工时的构成:
标准时间=正常时间+宽放时间=观测时间*(1+熟练修正数+努力修正数)+观测时间*宽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