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公安局一分局一条关于酒驾的微博遭网友们大量转发:如果不远离酒驾,出国签证没戏,出交通事故保险不赔,不能考公务员,不能当律师,不能当兵,开公司领不到营业执照.......首先笔者觉得有点跨界宣传,然后怎么感觉有点浮夸的味道。
笔者觉得该分局的说法不严谨,甚至无法律依据。在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刑法》将醉驾为刑事犯罪。虽然语音中“酒驾”和“醉驾”区别甚微,但法律上这是罪与非罪的区别。就像我国刑法在对量刑方面,犯罪金额认定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多一元和少一元都会改变犯罪性质是一样的!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规定为“醉驾”;小于前数,但大于、等于20mg/100ml,为“酒驾”。只要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刑事追究,比如高晓松。而上周的王志文案中,因为他的血液酒精浓度为28mg/100ml,只构成“酒驾”,按道路交通法行政处罚即可,所以王志文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简单的可以理解为,醉驾是犯罪,而酒驾是违法的行为。他们的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甚至有着天壤之别。既然醉驾是犯罪,除刑罚外,还将承担其他法定的不利后果。例如《律师法》明确规定,受过刑罚的人是不能当律师。但这是针对醉驾犯罪的处理,并不是酒驾的违法行为。显然,该分局混淆了两者。
酒驾也并非无任何不利后果,如两次酒驾将行政拘留。特别是就业环境日益严峻的今天,“政审”更加严格,有不良记录的求职者,可能就会被pass掉。所以我们不要想着和法律打擦边球。但是因酒驾开公司领不到营业执照,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此规定。工商机关因为酒驾不发执照,更是离谱,还会涉嫌行政违法。
公安机关作为刑法的诠释机构,普法应该建立在法理基础之上,凸显法律的权威性,严谨性。而不是空穴来风,毫无法理可依,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
总之,酒驾虽非犯罪,但不是不承担任何后果的。一次被暂扣驾照、二次将被行政拘留。不过司法机关不能逾越“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最后笔者箴言,不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请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