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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抢救超48小时算不算工亡?最高检发布.. 

5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包括一起男子受指派参会返程突然昏倒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工伤认定争议案。 详细>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用人单位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方面有哪些义务?
    日期:2012/9/7 点击:1504次

    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方面的主要义务有:(1)取得或者达到相应的安全、卫生生产条 件;(2)项目设计评估中需包括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3)保证安全、卫生生产的资金投入;(4)制定安全、卫生生产的应急预案和措施;(5)负责安全设备的配置与维护;(6)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
    日期:2012/9/7 点击:1541次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职业病病人的待遇
    日期:2012/9/7 点击:1355次

    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按照我国现行管理体制,职业病待遇纳入工伤社会保险统一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管理。职业病待遇主要包括: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因职业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济补偿和医疗服务待遇。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可享受哪些待遇?
    日期:2012/9/7 点击:1589次

    工伤职工经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相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日期:2012/9/7 点击:1662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日期:2012/9/7 点击:1431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职业病分哪几大类?
    日期:2012/9/7 点击:3126次

    它包括九大类,分别是:1)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5)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解读
    日期:2012/9/7 点击:1597次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最新职业病鉴定程序
    日期:2012/9/7 点击:1425次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默认单位变更岗位,等于合法变更合同
    日期:2012/8/31 点击:1802次

    张某2000年被酒店聘为住房部经理,月薪4000元。2011年酒店人员调整,口头通知他到接待部工作,月薪3500元,张某没反对。张某到接待部上班一年后,该酒店拆迁,员工全部下岗,在核定补偿金时张某以“采用口头变更合同无效”,要求按原来岗位的月薪4000元给予补偿。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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