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四川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传【2019】221号〕... 详细>
交通事故多数都是双方情感对立,利益冲突的突发事件,从发生到处理到结案,相关部门机构都在尽力使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得到最大限度满足,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然而,一个事实真相的“问号”往往阻碍在当事人的中间,使矛盾不可调和。谁又能给这个“问号”作一个客观、公正的权威解答呢?
兹有 (男、女) 岁,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因需对其伤情进行伤残鉴定,委托你中心予以鉴定。现将有关材料送去,请指派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由鉴定部门和鉴定人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由鉴定人所在单位证明鉴定人身份,加盖公章。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 -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法律说话,而不是无所事事、盲目乐观。
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残级低于实际的残级,对受伤者不利。
伤者出院后,如果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都要进行伤残鉴定。如不进行伤残鉴定,无法判断伤者的伤残等级,如有伤残等级的伤者不进行伤残鉴定,则赔偿额很低,有的还得倒赔给车方。所以,进行伤残鉴定,是获得合理赔偿的关键。
那么什么是治疗终结?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即受伤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出院一般情况下可认为是治疗终结,医院认为病人病情稳定,已不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话,可以出院回家休养,这样患者出院时就是治疗终结之时。但是,如果病人出院后因原病情的反复又..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属于国家强制实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