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现年34岁,家住成都市华阳某某街。通过朋友介绍,陈某在成都市高新区某建筑工地上工作担任安装工人,为工地楼盘做“扫尾”工作。陈某和工头约定,陈某每天的工资为160元。1月9号,陈某和工友在安装最后一栋楼的线圈时,不幸被地上弹起的钢丝打伤眼睛。陈某当时眼泪不止,疼痛难耐,但是为了在年前完成工作,使得工程楼盘顺利移交给物业,陈某忍着剧痛又工作了半个小时。后实在坚持不住,遂让工友帮忙请假,前往医院医治。 详细>
秦某,系四川省德阳人,2007年9月开始到成都某超市从事清洁工作。事发时,秦某在工作期间打扫洗手间,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至右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50余天。该工伤事故后经劳动局认定和鉴定,确认为六级工伤。秦某与超市协商多次,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杨先生,29岁,成都郫县人。杨先生于2010年初购买了一辆大众轿车,取车后及时为爱车购买了保险和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过期后,杨先生一直没有时间办理登记汽车牌照,此时恰巧又接到朋友的电话,邀请他参加一聚会。杨先生心想,虽然这车没有办理牌照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代理--徐某工伤案取得巨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