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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解析

车险背后的“猫腻”

日期:2012/10/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车险背后的“猫腻” 

  猫腻1:“全险”≠“所有险种”
  “几年前,我买了一部私家车,价格虽然不高,但毕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算是添置了一个仅次于房子的大物件。”
  “车友”老吴说,在他第一次买车险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保险业务人员所说的“全险”,乍一听,他误认为所谓的“全险”就是“所有险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只是行业内口语化的简称,实际上,车险条款沿袭了大部分财产保险的免赔惯例,“全险”只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而且,不同保险公司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全险”列出不同的“特别说明”尽量缩小理赔范围。因此,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认真核准自己到底投保了哪些具体险种,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所面临风险的不同,合理选择投保方案,需要哪方面的保护可以增加购买哪方面的保障。同时,人寿保险公司一工作人员也证实,实际上,车险中并不存在 “全险”概念,只是基本涵盖了行车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风险,保障相对比较全面而已。
  猫腻2:“超额投保”≠超额获赔
  买车险的另一个常见误区就是,许多新车主会以为,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就能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事实上,对于此想法,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早已经有明文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如遇到有业务人员建议你加大投保金额时,那么,你就得留心了,这是一个小陷阱,而且还让你吃大亏。”
  有车一族的小建议,购买保险的车主,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即便是为“二手车”买保险,也可通过专业销售人员评估其市场价值,以此作为投保的金额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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