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市民知情权 保险公司被判全额赔付
市民刘女士的车被盗,保险公司却只赔偿80%的损失。消协认定,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经调解后,保险公司最终对刘女士进行了100%赔付。
2009年,刘女士购买了一辆新车,在某保险公司进行了多种险种的投保。保险期满后又进行续保。日前,刘女士的爱车被盗。她拿着保单去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只能得到80%的赔偿,保险公司还强调赔偿细则合同里都有注明。刘女士仔细看合同后,发现20%的免赔率已经列在了保险格式的合同里。“当初购买保险时,保险代理人没说被盗险只赔付80%,还一再强调所有保单都是100%赔付。” 刘女士认为保险代理人对消费者解释不到位,存在一定的欺诈性。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代理人未向刘女士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情况,未尽到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3月8日,经环翠区消协的多次调解,保险公司对刘女士进行了100%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