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车造成的工作损失能索要误工费吗?这个问题遇到的人应该很多,但是基本上都被大家给忽略掉了,现在来看一个案例,王先生买了辆汽车却总是三番五次的出毛病,厂家确拿着合同上的一句话:凡是保修期间内发生的误工费,公司都不予承担。产品维修手册中的非保修范围内容,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不负责在保修修理期间内发生的通讯费以及时间损失、不方便、经济损失等间接费用。”对于这样误工费赔偿问题是该支持呢还是该反对呢?来看看律师说法吧。
律师:讨要误工费受法律保护
针对此案,律师说,王先生对汽车销售公司讨要误工费的要求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一规定是指,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根据法律规定或是双方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王先生在购买车辆时,所签订的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一定会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作为销售商也是必须履行的强制性规定。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除应履行在合理期限内免费维修、更换,还应赔偿损失。虽然厂商规定了自己的企业标准,但这一标准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是无法抗拒法律的规定,并且,这项标准剥夺了用户的正常合理要求。
赔偿责任应该以实际损失为原则。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赔偿责任相当于违反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这样规定的赔偿范围包括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另一方财产上的直接损失,也包括了受害方由此产生的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财产上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就是如果按照合同履行了,应当获得或可以获得的利益,还包括比如停工停产、另行租车等受害人为避免损害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看来王先生索要误工费还是符合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