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陈某外出时不慎掉入未设警示标记的工地大坑,严重摔伤。陈某疑问,他能否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认为:施工方未设置防护措施以及警告标志,未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应对其造成的合理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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