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日期:2012/9/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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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如果构成伤残,需要申请伤残鉴定。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需要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4.赔偿误工费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 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交通费、住宿费发票。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对于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包括其有没有实施违法行为;其行为对损害的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原告的损失计算是否合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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