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什么是土地征用?
《物权法》对征用的适用情形、补偿等进行了规定,如第44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本条规定,征用是在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的情形下,国家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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