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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 律师

共同加害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日期:2012/7/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共同加害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共同加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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