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陈某(化名)与张某(化名)系堂兄妹,2019年5月,陈某介绍张某投资比特币,张某一次性投入十九万元人民币后,比特币开始出现亏损,张某担心投资风险欲撤回投资。陈某为进入“大户”行列,随即表示“这十九万当做是我向你的借款,这些比特币当做是我买的,一个月后我还你十九万。”并通过微信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张某表示不同意,仍自行操作比特币账户,频繁买入卖出。后平台跑路,张某投资的款项无法追回。
一审败诉:
张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陈某,要求陈某按照借条约定向张某支付十九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张某前期已经将十九万元用于购买比特币,故张某已经履行了借款义务,因此判决支持了张某的全部诉讼情节,陈某应向张某支付十九万元及对应利息。
二审胜诉: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的委托,指派张澜于律师为陈某代理二审上诉。张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代理经验。张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了本案的相关证据,查阅了陈某与张某的全部聊天记录后发现,张某在一审中隐瞒了她在陈某出具借条后当天否认陈某提议的回复。据此,张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同时表明张某未将比特币账户交于陈某控制、管理、操作,应认定张某否认了双方的借贷合议。通过张律师的大力阐述和据理力争,二审法院认同了张律师的观点,认为本案并非借贷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因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
在本案当中,一审时陈某并未聘请律师代理案件,陈某本人却并不能区分借贷关系和买卖关系,这也导致陈某未能提交关键证据从而败诉。在二审时,陈某通过律师的分析,明白了借贷关系和买卖关系的区别,同时也知道了应该如何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所以才能赢得二审。因此,胡云律所提醒大家:术业有专攻,若是与他人产生纠纷,应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律师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