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劳动者有尊严的来的是不可侵犯的
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讲话,强调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一时间劳动者的尊严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侵犯劳动在尊严的比比皆是,既有来自官方,也有来自民间。在政府方面,政府部门没有充分维护劳动者权益,使得一些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却是多劳少得,甚至劳而不得,劳动者的价值就无从实现。基本权利得不到保证,劳动者根本无尊严可言。
在社会层面,侮辱底层劳动者,伤害劳动者尊严事件屡见报端:深圳某电子公司经理 “让员工学狗叫”事件,合肥连续发生环卫工人无辜被打恶性事件,富士康职工自杀事件,北京打工子弟学校强拆事件等,都极大伤害了对底层劳动者人格尊严、人格平等。同时也是对社会良知和劳动伦理的公然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