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十级伤残划分
一级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级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三级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四级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五级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