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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赔偿纠纷

致命平衡车!消费者摔倒后身亡,家属索赔210万.. 

近年来 电动平衡车越来越流行 在小区、马路上甚至商场里 都经常看到有人使用 俨然成为一大“网红”产品 详细>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警惕“隐性”手段侵害员工社保权益
    日期:2012/9/21 点击:1343次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企业直接拒绝缴纳社保的现象已不多见。但是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小企业却采取较为“隐性”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员工社保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其中常见的手法有以下四种。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社保费发给个人违法
    日期:2012/9/21 点击:1300次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缴费..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我国今年全面推开8类大病保障 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将补偿90%
    日期:2012/9/21 点击:1129次

    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已经覆盖13亿人,覆盖面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然而,依然有50来种疾病,可能导致部分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不缴社保已有错扣发工资错上错
    日期:2012/9/21 点击:1239次

    据曹小姐反映,今年年初,她应聘进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上海公司工作,当时公司与她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开始公司就跟她言明,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费,试用合格后才是正式员工,公司会为其缴纳社保费。她觉得公司的要求也算合理,便接受了。谁知,一个月的试用期过去了,公司没有为她缴纳社保费,她向负责人提了一下,负责人告诉她正在办理。可是..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困难企业年底前可缓缴社保费
    日期:2012/9/21 点击:1314次

    9月14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应对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我省经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年底前可缓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社保费,并适度降低社保缴费费率。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双轨制”致养老金待遇差距加大
    日期:2012/9/21 点击:1309次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职称、职务、技能、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单位拒缴试用期社保职工有权利要求补缴
    日期:2012/9/21 点击:1259次

    法律人士认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必须缴纳。综上,张某和公司的口头约定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张某有权要求公司为其补交试用期的社保。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大病保险不受病种限制 非医保药也可报销
    日期:2012/9/21 点击:1049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的“大病”具体指的是什么?报销范围是什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会上指出,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只要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就将再给予报销50%以上。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不交保险的企业胜诉了官司——重庆远大物业与员工的真实案件
    日期:2012/9/21 点击:1127次

    案由:A于2007年6月20日应聘到重庆远大物业公司从事车管员工作,管理处主任告诉试用期650元/月,转正后750元/月,2007年9月15日转正后,公司没有给加班工资。A于4月15日离职(原因A以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不买社会保险为由;远大公司以员工自己老家房屋和土地问题为由)。A要求企业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4000余元以及社会保险。

  • [劳动纠纷赔偿 律师] 中专、技校学生还能享受家属劳保吗
    日期:2012/9/21 点击:1337次

    你单位说得没错,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子女初中毕业后考入高中读书的,其“家属劳保”可继续享受;考入职校、补习班就读的,其原“家属劳保”待遇可以照顾保留,但保留的时间以不超过同届高中毕业为限;在家待业的,其“家属劳保”只能享受到16周岁为止;考入中专、技校的,原“家属劳保”不再享受,即使未满16周岁也不能享受。而年龄已超过16周岁的,只有患有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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