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由于下雨的原因,造成员村一带相邻的五六个车站塞车。正常情况我半个小时就能到公司,今天却用了1.5小时,迟到了超过45分钟。公司规定,迟到1分钟罚款50元,半小时内100元,45分钟以上就要扣200元。我一个月基本就拿1800元的工资,一扣就扣了我10%的工资。不知道这样的罚款合不合理?——读者曾小姐
周女士育有一女,已经6岁了。2009年年初,周女士再次怀孕,并且在家保胎休息。公司几次上门向周女士做工作,告诉周女士她的行为违反了计划生育规定,希望她能放弃生育,周女士执意不肯。公司几次沟通未果后,向周女士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周女士于2009年10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医院产下一子。同年底,周女士与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且还应补发..
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妇联公布了一项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妇女劳动保护知识的熟悉度、态度、行为及需求、“四期”劳动权益保护状况等一共38个问题。结果显示,“四期”保护仍有死角,加班加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社会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还需加强。非公企业“四期”保护仍有死角。
骆某系一家会展公司经理助理。今年6月份骆某休了产假,可9月份产假结束回公司时,人事部门对她说:“你不用来公司上班了,因为公司转制,岗位有限,你的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公司已经依法予以顺延到你产假结束,现在双方应当终止合同了。”骆某要求顺延到哺乳期满,但公司还是将其辞退了。
胡女士是某外资银行的会计,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在胡女士生育小孩后,公司迟迟没有为其报销生育费用。胡女士在向公司要求报销无果的情况下,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经过审核,核定胡女士的生育费用中有6000元的费用符合社会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故裁决公司应当为胡女士报销医疗费6000元。
曾女士系某货运公司员工,前不久她因为怀孕后反应强烈无法正常到岗工作,一个月后该货运公司便以曾女士旷工为由做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曾女士因此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确认货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无效。仲裁裁决支持了曾女士的申诉请求后,货运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法院审理后认为,曾女士虽然存在缺勤的事实,但曾女..
被公司雇佣给船厂打工,谁知干了近半年,不仅一分钱酬劳没有拿到,还相继被公司辞退。8月初,20名农民工找到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调解,仅半个月时间,当事双方便达成支付协议。18日上午记者了解到,20名当事人已拿到半数工资。
陆萌于2011年11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陆萌在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陆萌不承担事故责任。因公司认为其已为陆萌办理工伤保险,基于工伤产生的赔偿事宜应由陆萌自己去办,故一直没有为陆萌申请工伤认定。陆萌只好在时隔三个月后自己申请,并被确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四级。当陆萌要求公司承担申请鉴定费..
调解员指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
他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十年庆”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要进一步发挥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优势,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稳妥入市,鼓励商业养老投资养老设施、老年医疗、老年护理等养老产业链,助推经济增长。陈文辉还透露,税延养老险试点正在积极推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