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四川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传【2019】221号〕... 详细>
刷完公交卡被乘客挤下车,一脚没站稳的王老伯被摔成了伤残,花去近9万医疗费,但事发时将老伯挤下车的李先生已经去了国外,要其赔偿希望渺茫。因此,王老伯选择把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7万元。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车祸受害人王某虽为农业户口,但无承包地,并嫁至城镇生活多年,是按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近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给出肯定答案,一审判决被告陈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所受的损失共计6万余元。
史某夜间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发现车道内有行人遛狗,虽然其紧急刹车但还是将行人叶某撞死。史某所属的公司在赔偿了死者家属16万余元后,将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经济损失和机动车损失共计107165.5元。昨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是好心搭同乡一程,岂料遇上车祸致使“乘客”伤残。司机是否需要为自己顺便搭载他人的行为买单?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搭“顺风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史玉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史玉俭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史玉俭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21日,被告甘某某驾驶桂D70小货车沿梧州市龙山路向新兴二路方向行驶过程中,因车辆制动失效车辆失控,在闪避前方车辆行人的过程中与对向车道内张某某驾驶的桂DT0小轿车及行人潘某发生碰撞,造成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梧州市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甘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某及潘某无事故责任。事故车辆桂D70小货车..
对交通事故“死亡”的鉴定一般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可以由具备相应医学知识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民警根据我国医学学术上确定的死亡的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对交通事故诉讼的影响很大,那么到底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