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劳动纠纷补偿 公式

 
 
 
 
 
 
 
 

劳动纠纷补偿 公式

如何支付加班费以及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日期:2011/10/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如何支付加班费以及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加班费应当如何支付,支付标准是什么,这一直是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在此,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成都律师教教大家如何分门别类的以便捷的方式计算加班费:
    一、8小时工作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和标准: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即劳动者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8小时的,超过的时间按照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即劳动者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个工作日,当劳动者工作超过5个工作日,单位可以以两种方式给予补偿:一是安排劳动者补休,二是以劳动者的日工资为基数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即是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加班的,单位不得以调休的方式给予补偿,而是只能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和标准:
    1、以综合计算工时作为工作制度的,需要经过批准方可准予。且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上述第一点中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用。
    2、以综合计算工时作为工作制度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1、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四、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和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第一点中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用。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