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在此,本网成都交通事故律师理出以下公式,供大家参考:
一、误工费的概述:
误工费是指因发生交通事故,伤者因遭受身体伤害而无法开展日常工作,以及伤者家属为了照顾伤者而必然导致无法开展日常工作的,从而使得伤者及家属的实际经济收入减少的费用。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总收入=每天实际减少的经济收入X实际误工的时间
三、计算误工费的注意事项:
1、误工费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包括两部分人的误工费:一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伤害而实际不能参与工作的受害人;二是伤者的家属因确需要照顾伤者而耽误工作,经济收入遭受实际减少的费用。
2、计算误工费的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即是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证明伤者确实需要休息一个月,那么在实践中计算误工费的时间则以一个月为准。
3、计算误工费的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受害人的收入低于受诉法院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受害人的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的,则按照上述工资标准的三倍来计算。
即:误工费=原有的固定经济总收入—现有的经济总收入=(原有每天收入—现有的每天收入)X误工的时间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无法查明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则是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统筹地区的上一年度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本网成都律师举例说明:
甲为个体工商户,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因交通事故甲受伤住院一个月,医生建议出院休养一个月。但甲因为交通事故实际接受治疗和休养的时间为45天。甲无法证明自己的经济收入,但甲得知其所在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600元/月。因此,甲的误工费计算为:甲的误工费=1600X1.5(即45天)=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