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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事故赔偿 标准

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日期:2012/6/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如何的?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医疗事故赔付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赔偿法: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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