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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释法

申请医疗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日期:2012/8/29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申请医疗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由这三个因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
  精神损失,现在是在民法里有这个内容。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赔偿若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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