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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 杂谈

驾驶证记分周期咋计算

日期:2012/7/4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驾驶证是C本,一年内驾驶证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电脑自动清零,请问,这一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从被扣分时算起,还是从每年的1月1日算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起的每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23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王汉红 供稿30、 机动车不能想超车就超读者章文咨询,机动车任何时候都可以超车吗?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没有规定哪些情形下机动车不能超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调头、超车的(因为超车时,后车都是从左侧超越的,遇有上述情况,后车再想超车就可能与前车相撞);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能逞一时之快,以免发生车祸);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普通车辆遇到这些车辆应当让其先行,这些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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