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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律师浅谈交通事故有严重伤者怎么办?

日期:2011/9/19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成都律师浅谈交通事故有严重伤者怎么办?

1、应当从车行道上把受伤者拖出来——把受伤者拖出,使其离开车行道。
2、从车内把受伤者拖出来——受伤者在车内无法自行下车时,可用安全的无创的方式将其从车内拖出。
3、如何抢救昏迷不醒的受伤者
  可能产生昏迷的原因:
    (1)天气炎热的原因。
    (2)缺氧。
    (3)各种原因中毒。
    (4)暴力刺激大脑。
  伤者不会讲话是判断昏迷失去知觉的症状。抢救前应检查伤者呼吸,昏迷失去知觉的伤者症状是不会讲话,抢救前应检查伤者呼吸,保持伤者侧卧。
4、如何抢救呼吸中断者
    呼吸中断后,应立即分秒必争进行抢救!否则会由于缺氧而危及生命。
    呼吸中断者的症状表现为无呼吸声音和无呼吸运动。
    抢救方法:抬下颔角使呼吸道畅通无阻,这种措施在很多场合下对恢复呼吸起很大作用。
      如果受伤者仍不能呼吸,那就要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如果上述人工呼吸不能起作用时,就要检查嘴和咽喉中是否有异物,并设法排除,继续进行人工呼吸。
5、失血受伤者的抢救
    如果受伤者失血过多,将会出现危险,如:出现休克等症状。处理失血措施进行操作。
      通过外部压力,使伤口流血止住,然后系上绷带。
      失血过多,往往会产主休克,所以流血止住后,应接着采取一些防止休克的措施。
6、如何抢救休克受伤者
    受伤者失血过多就有危险,出现休克,其症状表现为:
    (1)面色苍白。
    (2)四肢发凉。
    (3)额部出汗。
    (4)口吐白沫。
    (5)显著焦躁不安。
    (6)脉搏跳动变得越来越快和虚弱,最后脉傅几乎摸不出来。
    以上症状有时会部分出现,有时又一起出现。
    由于休克时间过长,可能致死,所以应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①安置病人到安静的环境。
      ②自我输血:抬起腿部到处于垂直状态,使休克停止。
      ③检查脉傅与呼吸。
      ④语言安慰。
    ⑤防止热损耗。
      ⑥呼救送往医院。
7、如何抢救烧伤受伤者
    其症状为:皮肤发红、起泡、感觉疼痛。内部组织受损的烧伤可引起呼吸困难、休克、烧伤性疾病等危险。
    对于烧伤程度来说,其烧伤面积和深度是有标准的。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1)迅速扑灭衣服上的火。
    (2)要脱下烧着的衣服。
    (3)全身燃烧时,可向其喷冷水。
    (4)用消过毒的绷带包上烧伤口。
    (5)反复检查呼吸和脉搏。
    (6)防止热损耗,可饮盐水(1杯水中放1匙食盐)
    (7)不可使用粉剂、油剂、油膏或油等敷料。
    (8)脸部烧伤时,不要用水冲洗,也不要盖着。
    (9)防止休克。
8、把受伤者抬到担架上
    当必须把受伤者抬上担架时,一定要遵循医护工作人员的指导。如:把受伤者从旁边抬上担架时,3名救护人员的膝盖支撑着受伤者没有伤的部位,把手托放在躺着的烧伤人身下,抬起烧伤人的躯干,在统一指挥下,一起抬上担架。
9、如何抢救中毒患者
    (1)重视自我预防,以防止中毒。
    (2)应迅速把煤气中毒的患者送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
    (3)昏迷不醒时要侧卧。
    (4)检查脉搏。
    (5)停止呼吸时,应进行适当的人工呼吸。

      如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除了妥善处理伤者、配合交警工作外,还应及时向成都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相关事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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