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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 杂谈

机动车是否对全责行人也要给予赔偿?

日期:2012/9/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机动车是否对全责行人也要给予赔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行人全责,也需要承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一方赔偿。
  赔偿问题可参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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