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的归责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行为人只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责任,若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即使其行为造成损害,也不负责。
过错责任原则出现于罗马法后期,它是对人类历史早期流行的结果责任原则的一种否定。罗马法复兴时期,“过错责任原则”被资产阶级学者奉为罗马法的精髓而大加推崇;他们认为这一原则体现了社会公平,有助于保障人的自由,增强人的责任感。19世纪以后,世界各国的立法相继将“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现代以来,尽管各国民法中均增设了某些无过错责任规则,但过错责任原则仍被作为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中国《民法通则》也确立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或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为人只对自己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