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被扶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 1.父母、子女; 2.夫、妻; 3.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4.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5.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的未成年的弟、妹。 被扶养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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