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违章建房 造成事故房主赔偿
9月19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南河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违章建房引发的电力设施损害赔偿案,房主王某自愿赔偿因违章建房造成南召县电业局高压线路断开的损失1.2万元。
家住南召县南河店镇的王某,在未取得合法建房手续和电力部门许可的情况下,2009年在南召县南河店镇召南3.5万伏高压输电线路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设一幢两层楼房,楼房外墙与3.5万伏高压输电线路的平行距离只有1米左右,2010年4月6日4时30分,因天降大降大雨并拌随刮风,导致3.5万伏高压输电线路与王某楼房的外墙相摩擦的过程中断开,并落在在此处交叉通过的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上,火光四射,优如燃放烟花一般,造成南河店镇范围内大面积停电和许多家用电器被烧毁,并给两条高压输电线路的主管部门南召县电业局造成很大损失。
南召县电业局起诉后,法庭的办案人员向王某宣传了电力设施保护的有关法规,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王某认识到自己违章建房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电业部门进行整改,南召县电业局在王某积极承认错误的基础上与王某达成了上述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