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床上掉下摔伤农民工获赔4.6万
农民工张爱爱(化名)应聘到济南某餐饮企业分店当洗碗工,上岗第六天凌晨,在熟睡中从单位宿舍上铺摔下受伤。历下法院一审判决餐饮企业赔偿张爱爱4.6万余元,餐饮企业上诉。近日,济南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7月,张爱爱应聘到一餐饮企业的分店做洗碗工,住职工宿舍双层床的上铺。12日凌晨,熟睡中的张爱爱从上铺掉落摔伤,需住院治疗。张爱爱受伤后,餐饮企业称对此无责任,张爱爱没钱住院治疗,把这家餐饮企业告上历下法院。
审理中,餐饮企业辩称与那家分店是品牌授权使用关系,实为两个独立法律主体,对张爱爱受伤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该餐饮企业是统一招聘录用员工再派至各分店,所以与张爱爱存在雇用关系,2011年6月,历下法院判决该餐饮企业赔偿张爱爱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6万余元。餐饮企业上诉至济南中院,近日济南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