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尘肺病矿工维权获法院支持
2010年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台西煤矿被政府关闭,可是矿上的15名矿工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台西煤矿赔偿15名矿工100余万元伤残补助金,台西煤矿不服向法院起诉。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台西煤矿赔偿15名矿工每人8万到10万元。
2010年5月24日,按照北京市关闭所有小煤矿的整体部署,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对台西煤矿予以关闭。
现年41岁的莫某等15位一线矿工,原为台西煤矿职工,一直从事井下采煤工作。煤矿关闭后,莫某等矿工提出,由于小煤矿劳动条件达不到要求,长期在井下挖煤吸入大量粉尘,患有尘肺病,要求煤矿认定自己为工伤,赔偿自己的工伤损失。
2010年6月22日台西煤矿向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对莫某等认定工伤。6月22日房山区社保局认定,15位农民工矿工所患煤工尘肺职业病符合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矿工们据此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要求台西煤矿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台西煤矿给付莫某等矿工8万到10万元不等。台西煤矿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
台西煤矿表示,依据区政府文件规定,该煤矿已经于2010年5月31日关闭,等待接管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中止审理,待原告接管后再行审理。台西煤矿还认为仲裁裁决结果数额过高。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15位矿工胜诉之后,台西煤矿提出上诉。北京一中院终审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