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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浅析:父亲的“读书无用论”不能堵死女儿的求学路

日期:2013/9/3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这种意识形态在我们的心理早已经形成,但是随着社会的各种不安因素的参合,“读书无用论”的争议似乎也有主流意识的味道,其滋生主要还局限于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导致这种谬论的原因跟学费过高、教育质量下滑,毕业找不到工作有直接联系。但接下来这件事,却不是客观原因产生的,而是主观导致的“读书无用论”。
     事件的原委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一位不缺钱的父亲以生意人的眼光看待女儿读书,觉得女儿读书不划算:读大学四年要花8万,不读去打工则倒挣8万,省的加上挣的就是16万。大学毕业后可能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也就两三千元一个月,需要四五年才能赚回投资。这位父亲还现身说法:自己只不过读了小学,但好多大学生根本无法和自己的收入相比。因此该父亲拒绝这项投资,眼看开学将至,女儿为学费焦头烂额。
    要想说服这位思想顽固的父亲恐怕不易。读书有用还是无用,通常只有读过书后才会懂得。读书是一个人获得知识、学会思考的窗户,读大学不仅在于学知识、拿文凭作为将来工作的敲门砖,更多的是可以在大学中养成各种好习惯,培养综合素质。
    但父亲以不出钱要挟女儿放弃学业怎么办?就事论事,父亲的做法并不违法,也非无情,尽管其作为与当下大多数家庭的做法不符。但女儿年满18岁已经成年,于情于理她不能强求父亲出资助学。这让笔者想到在许多发达国家,大学生往往是以贷款方式自筹学费、勤工俭学解决生活费用。
    父亲的读书无用论与拒绝出钱,对女儿不利,但也不至于堵死求学路。真正的问题是,她没有资格申请助学贷款,因为不能证明“家庭贫困”。18岁女孩面临一个制度死结:你想读大学,不能依靠有钱的父母,当你申请助学贷款,你又得证明父母没钱。
    很多学者都在呼吁我们年轻人独立、自食其力,却没有独立的社会保障,不能独立于家庭之外成为真正的公民个体,缺乏完整的社会权利。助学贷款不应以家庭为单位,更不应以家庭贫富为标准。它的设立应当是纯粹的解决学生读书的权利,不应当设立让人望而止步的条件。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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