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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闵行七宝4位韩国籍乘客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案一审判决,该案主要责任人张夏被闵行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来自安徽寿县的张夏系上海创立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驾驶员。今年6月2日14时许,张夏驾驶奥迪轿车,沿闵行区农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镇路遇红灯右转弯超速驶入新镇路快速车道,结果与吴某驾驶的大众出租车发生碰擦。出租车随即向左进入逆向车道,迎面撞上了潘某驾驶的公交车,造成出租车驾驶员吴某及4名韩国籍乘客共5人死亡,3车损毁。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张夏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潘某、吴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4位韩国籍乘客不承担事故责任。
法院认为,张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5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及其辩护人以张具有自首情节,且系过失犯罪、无犯罪前科等为由,请求对张从宽处罚的辩解、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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