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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补偿 公式

试用期应该是多长?出自成都律师

日期:2011/9/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试用期应该是多长?出自成都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试用期应当是有多长时间?”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颁布并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注重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大多数劳动者仍对试用期的期限搞不明白。在此,成都律师将解答劳动者提出的——试用期应当是多长时间。
    一、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到一年之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到三年之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包括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成都律师得知,大多数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基于此,劳动者的试用期期限是不得超过一个月的。同时,劳动者还应当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同一个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2、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3、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4、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合同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用人单位假借“试用期”为名,迟迟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期间利用劳动者对法律规定掌握的不多,维权意识薄弱的弱点,变着花样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行为都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劳动者遭遇上述“黑心”单位时,记得拨打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法律咨询热线,与成都律师取得联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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