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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事故律师 释法

工伤鉴定结果可以不予采用的有那些情形?

日期:2012/8/9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工伤鉴定结果可以不予采用的有那些情形?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工伤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该规定明确了鉴定结论合法的三个实质要素:鉴定人具备鉴定资格、鉴定程序合法、结论适当,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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