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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 杂谈

开老板车帮办事车被偷需担责吗?

日期:2012/9/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开老板车帮办事车被偷需担责吗?

    帮老板办事,说明和老板之间形成的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只要员工能证明汽车的丢失并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就不需要赔偿,老板也不能因此克扣该员工的报酬,反之,如果是该员工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赔偿老板的损失。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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