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中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I二地管理法》第47条中的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具体计算方法为:
1)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公式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耕地的面积÷征收土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面积
2)确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计算公式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土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面积×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安置补助费的倍数;
3)计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汁算公式为:安置补助费总额=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被征收耕地的面积×耕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安置补助费倍数。
例:被征牧耕地面积为1500亩,征收前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为1.5亩,征收前3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为800元/亩,则该耕地被征收时的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法为:
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500÷1.5=1000人;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1.5×800×5(4~6倍,按5倍计算)= 6000元;
3)安置补助费总额= (1500÷1.5)×(1.5 x800 x5)=1500×800×5=6000000元,即600万元;
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